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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承租方: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标的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葛佰村四队的厂房和部分辅助房屋全部租给乙方徐斌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两年,从 20xx 年 7 月 25 日起到 20xx 年 7 月 25 日止
第三条 租金交纳和房屋维修 1、 经双方协商同意全年租金 60000 元,租金按年交纳,一次付清
第一次交纳从签订合同之日,交纳 50%,两个月内交清剩余的50%
2、 甲方对出租的房屋保证不漏雨、不水淹、实现三通和门窗完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并向乙方提供不少于 40 千瓦动力电源
3、 出现不是人为造成的房屋破损要及时修缮,乙方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四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 如甲方按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 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 乙方需要与第三人更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按年租金 %, 2、甲方未履行第三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按年租金 %,以日叠加计算,交付违约金给乙方
3、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4、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按所欠租金的 %,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5、乙方如不续租,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如要续租,乙方有优先权
租金每年提前一个月交清
第六条 免责条件 1、 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