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租赁合同书门面租赁合同书 1 甲方(产权人): 乙方(租赁人):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大龙道 18 门店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赁甲方门店的时间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门店年租金为 元( )。收取方式为上打租,即协议签约之日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年租金。期满后,如乙方要续租,甲、乙双方须提前一个月协商续约之事。 三、甲方门店设备有上、下水管道,洗面池一个,峰谷显示电表一块,暖气两组共 片,照明管灯 个,门灯 个,双面玻璃店门及卷帘门。以上设备由于乙方使用和保养不当造成损坏,乙方要负责按价修复。 四、租期内乙方要装修门店,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期满后,乙方拆除装修部位,乙方要负责恢复甲方门店原样。 五、租赁期内,水、电费、暖气费均由乙方负责交付。期满之前乙方要结清以上费用。 六、租赁期内,乙方负责缴纳各种经营税、费,负责门前三包,治安及防火工作。凡因治安、防火方面不利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自负,并负责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不准利用所租门店进行非法活动或私自转租、转借。 八、乙方在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城市规划或甲方不可抗拒的因素,此协议自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可根据实际情况退还部分当年租金。 九、乙方租赁本门店属独立经营,自行承担经济和民事责任。 十、以上条款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要向守约方赔偿实际发生的各种损失。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每方各持一份。 乙方租赁人姓名: 甲方产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门面租赁合同书 2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修费)租给乙方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经营),租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二、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以后必须每年提前两个月即 月 日一次性付清全年租金给甲方,否则合同自动终止。余两个月租金不退给乙方。 三、乙方无权转租、转让、转借他人。 四、租赁期间,甲方提供电源水源,乙方如需用水应自行安装水分表,并承担水、电费用。 五、租赁期内乙方应保证房屋主体结构不变,如有损坏,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另外,由于房屋倒塌所造成的损失,由机构划定甲乙双方责任后,按责任赔偿。 六、租赁期间,乙方应保证防火防盗安全,如给甲方及他人造成的人身安全及经济损失,乙方应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