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维修工程管理规定 零星维修工程管理规定 篇 1 一、零星维修工程范围 各部门改造、维修项目,预算价在 30 万元(不含 30万)以下的工程
二、零星工程的报建及审批 (一)维修工程报建程序 1、公司各部门于每年年终制定本部门次年年度维修计划,报公司资产管理科汇总
由资产管理科统一上报公司领导,经审定同意后列入公司当年财务预算
2、零星项目维修部门、资产管理科及施工单位做出工程设计方案、工程预算一并上报公司领导核定
3、紧急情况下,报请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后,再补办手续
(二)维修工程审批程序 1、单项工程预算价在 5000 元(含 5000 元)以下的项目,履行以下审批程序: 维修部门申请→资产管理科组织论证→分管领导审批
2、单项工程预算在 5000 元以上至 30 万元以下的项目,履行以下审批程序: 维修部门申请→资产管理科组织论证→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以及公司相关会议通过
三、施工单位确定 (一)集团公司以选择两家技术过硬、信誉好、有资质的企业,作为承担公司零星维修工程的施工单位
(二)施工单位的选择实行自主公开招标方式
一般选择两家施工单位
(三)招标行为准则 1、招标实行下浮率招标的方式,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应经公司相关会议批准
2、招、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投标人少于 3 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后报名人数或者投标人仍少于 3 个的,报集团公司批准后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或者比价议标
3、开标会议由资产管理科组织,集团公司纪委及相关人员监督
4、在中标单位确定后,经集团公司领导审批,资产管理科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签订《零星维修工程承包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5、公司资产管理科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对施工单位进行考评
对当年维修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上报公司
技术过硬、信誉好的施工单位续签承包合同
施工质量不符合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