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租房合同(5 篇)青岛租房合同 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 第一条甲方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房屋位于青岛市,出租房屋面积平方米。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或合同终止后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该房屋的租赁期限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交还承租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在本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双方仍未就续租事宜达成一致,甲方有权将房屋租给他人。 第四条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屋转让、抵押给第三方,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继续履行,但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甲方保证使第三方充分了解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在本合同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五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变更房屋使用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将房屋转租、分割转租、转借或作为投资或与他人的合作经营等。乙方如违反本条约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已收取租金、保证金等费用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第六条乙方承租房屋仅供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已收取租金、保证金等费用作为违约金不予退回,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第七条以甲方房屋外墙及甲方所有的设施、场地为载体,发布广告的权利为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利用上述场地发布广告。乙方在对外活动中,不得冠以“”或其他与该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字样,以至于他人误认甲乙双方为同一单位或存在着关联关系。 第八条该出租房屋租金为每年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第九条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以(现金、支票、汇票、转帐)方式交付租金。 第十条甲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租金,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出租的房屋和土地产权所发生的税费由甲方依法交纳。 第十二条乙方付款日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的,则可延迟到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