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转让合同汇编 8 篇饭店转让合同 篇 1 转让方(甲方):曾 XX(身份证号码: ) 王 X(身份证号码: ) 受让方(乙方):秦 XX(身份证号码: ) 甲方经营的老北京 XX 子王(原名叫老北京 XX 子王)各种有效证件以及与 XX 签订的合同均为此名,此餐厅原系甲方中曾 XX与李 XX 合伙经营,后因李 XX 怀孕将其股份转让给现甲方中的王 X,实际现本店的现甲方中的两个人经营,此因果关系已告知乙方知晓
甲 X 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了保护甲 X 双方的利益,就老北京 XX 子王快餐厅转让达成本协议
本协议共 4 页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市沙坪坝三峡广场 XX 超市的老北京 XX 子王快餐厅(法人代表:李 XX: )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的范围:餐厅的内外装修、餐厅内全部的设备及经营用品、餐厅使用的空调、办公室及办公用品、库存货物,并保证其完好性、可用性
(其中一个刨冰机、一个封口机和一个三星冰箱不在其中)
三、转让价格:在甲方完全履行本转让协议中条款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5 万元(拾伍万元整),此转让金包括甲方交给房屋出租方的租房保证金 2
2 万元(贰点贰万元)
四、甲 X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在该地点经营快餐厅的合法性,并出具该餐厅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完卫生、工商、税务等证照、手续
乙方协助办理
3、未完成交接前,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跟出租方飞关系
4、甲方在年____月至____月向 XX 申请降低房屋租金,如房屋租金降为 1
9 万元月(壹点玖万元月),此租金租赁合同的月租金为 2
0 万元(贰万元),则转让金为 1 4
5 万元月(拾肆点伍万元月),假如租赁合同的月租金为 2
2 万元(贰点贰万元),则转让金降为 1 2
5 万元(拾贰点伍万元),假如租金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