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能力(DIRECTING WORK THROUGH OTHERS) 为了组织及其客户的最佳利益,在必要时指导他人行为的能力
做出指导:要给予充分的指导
提 出 的 需 要 和 要 求 要 明 确 、 具体
给出非常具体的指导 方向
1. 清楚解释支持目标的原理/理论
2. 提出要求时提供清楚的目标和参数
3. 检查员工是否知道对他们的期望
一级典型行为1.制定 SMART 目标(具体的、可测量的、可实现的、有结果的、及时的)
鉴别和讨论主要工作要求和成功指标(时间、数量、质量、行为)实现的最终结果(是否得到了增加或进展)
讨论为什么这些因素是重要的
2.通过与员工当面确定目标,确保绩效目标与期望的清楚
要求员工以书面形式总结关于最低期望的协议,并保留一份副本
为增加清楚度,讨论任何你不同意或认为有必要增加的内容
3.作出指示或提出要求时,要进行总结或理解测试(要求他们向你反馈对于要求的理解)
设法核实讨论的方法、可利用的资源以及发送时可能出现的任何风险
有效分配任务:为了将个人从常规事物中解脱出来,以便进行更有价值的或长远工作的考虑,明确地分配常规工作细节
在分配工作和从别人那里接受工作时要坚定而自信(如:对于不合理的要求要勇于说“不”)
为使个体可以从事其他工作,进行任务或责任分配
1. 给 别 人 完 成 常 规 任 务 的 自由,不乱加干涉
2. 为避开个人或工作小组的超负荷劳动,可以拒绝额外的任务分配
3. 分配工作时,给予充分的自主
二级开发行为1. 寻找机会将你的工作分配给雇员,以便腾出时间思考组织或部门所面临的更广泛的议题
监督员工的进步,为其提供指导,但允许雇员有尽可能多的合理的工作自由
2. 保持一份可使用的部门技能清单,并详细记录能力水平和是否同意从事新工作的倾向
工作分配要与个人进展计划和个人技能有明显联系
然后分配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