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章程 依据《中国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三方(人)共同出资,设置杭州吉创硅晶科技有限责任企业,并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企业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企业名称杭州吉创硅晶科技(以下简称企业) 第二条 企业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企业经营范围 第三条 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企业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企业注册资本 第四条 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万元整。 企业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必需召开股东会并由持有 2/3 以上表决权股东经过并作出决议。企业降低注册资本,还应该自作出决议之日起 1 日内通知债权人。企业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姓名、出资方法、出资额、认缴方法、认缴时间 第五条 股东姓名、出资方法及应出资额以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法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百分比 签章 严晓青 现金 4 4% 马景全 现金 3 3% 朱伟 现金 3 3% 企业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实书,并设置股东名册,股东持股百分比和出资百分比一致。 企业股东因在企业注册登记后 3 天内先期缴付 2 万资本,2 万资本按第五条要求出资百分比各自缴付,剩下资本需在企业经营期限内足额认缴;但在此过程中,股东会可依据持有2/3 以上表决权股东做出决议,对缴付时间及每一阶段缴付金额做出要求。 认缴出资标准上以现金形式,如需经过其它方法认缴,需召开股东会并由持有 2/3 以上表决权股东经过并作出决议。 如企业股东无法在要求时限内足额认缴资本,或未按股东会决议,在变更缴付时间内缴足应缴付资本,其它股东可优先认缴期差额部分,当两个股东全部意愿认缴,由原持股多者优先认缴。 因股东无法在要求时限内足额认缴资本,造成损失由该股东负担。并能够股东会决议方法解除该股东股东资格或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下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对应合理限制。 第五章 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股东享受以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拥有表决权; (二)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实施董事或监事; (四)依据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要求猎取股利并转让; (五)优先购置其它股东转让出资; (六)优先购置企业新增注册资本; (七)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企业剩下财产; (八)提案权。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