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灵煤矿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管理制度 万灵煤矿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33 令要求,加强本矿现场安全管理,领导干部掌握井下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经讨论决定,本矿领导干部必须如实带班下井,其相关制度规定如 下: 一、带班下井人员 矿主要负责人和矿级管理人员实行轮流下井带班
人员有:矿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 长、技术负责人,机电矿长、矿长助理
二、领导干部每月下井 带班次数规定: 1、矿主要负责人 7 次/ 月; 2、矿长 9 次/ 月; 3、技术负责人 7 次/ 月; 4、安全副矿长 21 次/ 月; 5、生产副矿长 21次/ 月; 6、矿长助理 22 次/ 月
具体安排见《领导干部每月下井带 班安排表》 注:本矿每月 8 日、18 日两天全矿放假,未安排带 班
三、井下带班工作时间 每班必须有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本矿为 三八 作业,井下带班时间为每班 8 小时,带班人员必须在井下交接班
30 中班:15
30 夜班:23
30 四、干部带班的主要任务 1、“”下井带班人员必须仔细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
根据当班现场情况落实注意事项及安全防范措施,坚持做好当班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隐患,立即治理,做到责任到人、“”整改到位;及时制止 三违 ;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发现一处隐 患,及时消除该处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2、根据矿制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当班入井后按一定的路线对各采掘工作面,电气设备及硐室、监控仪器、安全设施,主要巷道及进回风巷等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隐患排查, 并仔细做好登记
3、牢固树立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