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别 告 知一、本合同是上海房屋土地资源理、上海工商行政理根据
上海房地产转让
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除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公有住房外其余房地产买卖均可适用本合同
三、双方当事人应按自愿协商、公平的原那么订立合同
房地产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共有人的权利
房地产权利登记分为独有和共有共有指二个以上权利人共同拥有同一房地产买卖房地产签订合同时房地产权证内的共有人应在合同内签字盖章
原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的参加房改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应在合同附件五相关关系内表示同意并签字盖章;因故无法在合同内签字盖章的应出具同意的其他证明
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将房地产前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担法律责任
买卖合同定金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担保双方当事人可就定金数额、支付日等在附件三付款协议内约定
3、房屋交接是卖售人按约定的日和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承受的过程
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四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选择交付的方式
出卖人将原购入的商品住房的开发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一并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享有两书规定的权益
4、房屋质量
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
房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假设继续使用的产权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鉴定
5、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买受人应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阅买卖房地产的有关登记(备案)资料查验买卖的房地产上是否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权利限制以维护自身权益
6、买卖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前三个月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置权
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置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7、买卖已抵押房地产的出卖人应当事先书面抵押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