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临时用电审批制度1、目的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开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凡属短期使用,不宜正规安装的低压电源线路,包括临时动力、照明、试验线路(指电压为 380v 及以下者)等临时用电线路的安全管理
3、临时用电管理要求:3
1 车间内部需要架设临时线时,由需要部门事先通知电工检查,认为必要架设且符合安全规程时,填写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审批单,经生产部审查批准后,由电工进行架设
2 临时线最长使用期限七天,期满后需继续使用,必须在期满前一天,续办延长使用手续,但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
3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不超过一个工作日,可填写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校验完毕由本人负责拆除
4 临时用电必须严格确定用电时限,超过时限要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延期手续,同时办理相关的继续用火作业许可证手续
5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
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
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6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
确属生产必须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实行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7 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零)
禁止直接利用大地作为零线
8 临时用电线路与其它设备、门窗、水管距离应大于 0
与广播线、电话线同杆假设时,临时用电线路应在广播线、电话线的下方,且距离大于 1
9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纳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 2
5 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 6 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10 采纳暗管理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