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用水协议书 4 篇 农村用水协议书 篇 1 甲方:郝王庄镇灌溉用水协会 乙方: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节约农村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更好做好“三农”工作,郝王庄镇农民,在镇政府的领导下,自愿组织起来成立灌溉用水协会,为约束双方的行为,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二)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县水务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对所辖工程进行管理和水费收支管理
(四)对所辖工程组织进行维修
(五)负责协会业务培训、技术咨询和科技推广
(六)对用水户进行节约用水宣传和教育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协会的章程
(二)执行协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缴纳水费
(四)按规定缴纳水利建设、维修、大修、折旧和管理费,并投工投劳
(五)保护工程及设施的安全
(六)完成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经理事会批准,方可退会
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通过,予以除名,同时撤回协会援助其的物资原值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协会章程规定执行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县水务局、县民政局各一份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郝王庄镇灌溉用水协会 乙方: 二 0 一 0 年九月十八日 农村用水协议书 篇 2 甲 方:邢台县供排水总站(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 为改善农村饮水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要求,水务局组织投资,利用国家补助资金及群众自筹资金建设农村联村集中供水工程,成立邢台县鉄楼供水站,由邢台县鉄楼供水站负责工程运行管理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愿并入联村集中供水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