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技术助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一、责任范围 1.负责矿井分管范围内地质技术工作,解决地质技术问题。 2.深化现场地质调查,全面收集、整理各自分工范围内的地质资料,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分管范围内地质图纸及资料的编制、修改、补充、存档等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供地质资料。 3.编制落实地质探查设计,查清分管范围内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地质因素,进行资料整理和验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地质资料。 4.参加编制分管范围内各种地质预报、勘探规划,掌握采掘动态;参加地质隐患排查,提供矿井地质构造等致灾因素基础资料及相关报告。 5.参加规程、设计、措施等资料会审,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仔细学习吸收先进经验,参加技术创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和业务培训,尽职守规,完成各项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地质基础资料收集、编录出现问题的,每次罚款 50 元。 2.地质图纸及资料的编制、存档等工作出现问题的,每次罚款 50 元。 3.地质预报及相关技术工作不及时的,每次罚款 50 元。 4.分管范围内技术工作出现其它问题的,每次罚款 50 元。内容总结(1)地测技术助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一、责任范围 1.负责矿井分管范围内地质技术工作,解决地质技术问题(2)2.深化现场地质调查,全面收集、整理各自分工范围内的地质资料,做到及时,准确,完整(3)分管范围内地质图纸及资料的编制、修改、补充、存档等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供地质资料(4)3.编制落实地质探查设计,查清分管范围内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地质因素,进行资料整理和验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地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