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审计问题一、工程结算审计常见问题(一)工程项目重复计费一是主体工程合同价与装修工程合同价中的部分内容重复计费。如主体工程合同价中包括的墙面抹灰工程、楼地面找平层工程、吊顶内的穿线管及导线等未实施内容,又包括在装修工程合同价中,并由装修工程承包方实施,甲方未出具签证单,主体工程结算时未做扣除,造成重复计费。二是主体工程与室外工程部分内容重复计费。如室内主体工程合同价中包括散水工程费用,室外硬化工程也包括散水工程费用,实施了一次,计算了二次费用,造成重复计费。三是由甲方购买的原承包范围内的部分材料结算时未扣除造成重复计费。如某工程中标价中包括卫生洁具主材费用 12 万元,后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购买,甲方未出具签证单,竣工结算时未扣减该项费用。四是原合同价中的部分项目,由甲方指定分包,总包方和分包方重复取费。如铝合金门窗工程原合同价中以套定额计取安装费用每平方米 20 元,分包价每平方米 430 元也包括安装费,出现费用重复计费(总包方可计取配合费 430×2%=8.6 元/平方米)。(二)材料认价及找差问题一是签订施工合同时改变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扩大二次找差材料种类。如原招标文件中规定除钢材、商品砼、地砖、门、窗等暂定价材料结算时可以根据甲方认价进行二次找差外,其余材料由投标方自主报价,实际施工中不管市场行情变动与否均不再调整,施工合同中修改为主要材料价格结算时根据甲方认价进行二次找差,并且规定的主要材料的种类超过暂定价材料种类(如气砼砌块、SBS 卷材原暂定价材料中不包括,但合同规定的可二次找差的主要材料中包括),以此达到多计价差的目的。二是对部分材料找差办法计算错误,签的是成品价,结算书却按材料价进行处理。如铝合金门窗定额基价为 175 元/平方米,其中铝合金窗材料价为 157 元/平方米,铝合金窗实际购买价 430 元/平方米中含安装费,每平方米找差应为 430-175=255 元,而施工方决算书中往往是按 430-157=273 元进行找差,每平方米多找差价 18 元。三是甲方代表及监理方代表对部分材料认价严重不实,超出信息价较多。有的甲方现场代表及监理代表认价时不询价、不考察,随意认价;有的甲方现场代表及监理代表因与承包商有某种利益关系,碍于情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乙方认价申报单中报多少认多少,认价单中既无品牌、又无厂家,随意签字,造成认价严重不实。四是乙方选择性申报认价材料,材料价格上涨申报认价,材料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