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主 体 结 构 工 程1原材料检验监理施行细那么一、总那么、 本细那么专为水利水电混凝土工程的原材料质量检验而制定
细那么制定的根据为: 〔1〕建立方与承建签订的合同中有关的技术性条款
〔2〕本工程的设计、设计图纸、技术要求、设计变更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75—92〕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及检验
〔JGJ52—92〕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及检验
〔JGJ53—92〕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GB13013—91〕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91〕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
〔JGJ27—86〕
本细那么与上述规定有矛盾之处以上述根据为准
二、承建检测实验室的设置与检测试验 〔1〕监理应检查承建检测实验室是否具备与所承建的工程相适应并满足合同和技术、规程、要求的检测手段和资质
它可以是承建自身的试验室也可以是承建委托并报监理部认可的具有相应工程检测手段和资质的专业机构
承建要装备有较丰富工程理经历的专业检测工程师
〔2〕所有检测人员均需通过培训和考核上岗同时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3〕监理应监视承建在接到承建合同工程开工后 42 天内将其检测实验室建立与设置规划一式四份报送审批其内容应包括:检测试验室设置方案、资质、检测试验人员情况、仪器设备情况、各类试验表格、实验室工作规程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承建主要检测任务包括:进场原材料的检验、施工准备阶段的试验、施工过程中的检测试验、检测资料记录和整理以及配合和协助监理工程师进展对比检测、试验和抽检工作并尽可能为监理工程师的检测工作提供方便
三、水泥检验 〔1〕用于本工程的水泥其品种、标必须符合要求
〔2〕不同品种、编水泥进场后须有出厂合格证或质保书承建应在有监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展抽检
〔3〕承建须将其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