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奖惩制度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奖励先进, 制止三违,消除隐患,杜绝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工作不负责,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者,除另有规定外,200 元以下(包括 200 元)全额罚款;201 元一 1000 元者,200 元部分全额罚,200 元以上部分罚50%;1000mdash;5000 元者,1000 元部分视同 1000 元罚款办法,1000 元以上部分罚 30%;超过 5000 元者,5000 元部分视同 5000元罚款办法,5001 元以上部分罚 1 5%,同时矿委讨论给予适当的行政处罚,直至开除。 二、安全生产调度会、安全办公会议、安全例会和安全检查活动无故迟到和不参加者每次罚款 50 元。 三、上班脱岗、睡觉、迟到、早退、不穿工作衣、值班工具不全者,不佩戴劳保用品,带小孩、干私活、看书报、班中吃饭者,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一人一月罚款超过两次者,连带单位负责人 50 元。 四、上级检查工作罚款,问题出现在哪个单位,哪个单位承担全部罚款。每次安全大检查查出的问题,要按有关条款对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没有具体处罚标准的,安全生产一线 50 元起罚,平地 20 元起罚,其它酌情推罚。 五、发现有三违现象举报者,根据情况奖励 50mdash;500 元;对三违人员,根据情节罚款 100 一 1000 元外,照违章相,穿违章衣,作违章检查,并在全体职工会上作检讨。 六、对安检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营私舞弊,对事故视而不见或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处理和汇报的,要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无论单位或个人通过技术改新,年内实现经济效益达1000mdash;10000 元者奖励 20%;10000 元以上者酌情奖励,最低不少于 1000 元。任何人提出合理化建议,使我矿经济效益大提高,面貌大改观,成绩显著者发给奖金 100mdash;1000 元。 八、年终单位评比:各呆队有伤亡事故者不参加评比,机电修理、机电各井、火房、基建发生一起重伤事故不得参加评比;其它单位发生两起轻伤事故或者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 3000 元以上经济损失者,不得参加年终评比。内容总结(1)煤矿安全奖惩制度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奖励先进, 制止三违,消除隐患,杜绝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工作不负责,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者,除另有规定外,200 元以下(包括 200 元)全额罚款(2)二、安全生产调度会、安全办公会议、安全例会和安全检查活动无故迟到和不参加者每次罚款 50 元(3)四、上级检查工作罚款,问题出现在哪个单位,哪个单位承担全部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