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答辩状范文 业主答辩状大家知道应该怎么书写吗?在此我为大家整理出来了 3 篇业主答辩状范文,欢迎参考! 业主答辩状范文【1】 答辩人:龙某某,男,XXXX 年 XX 月 X 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大竹县某某镇南大街。 代理人:李鹰律师,四川黎明律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被答辩人:王某某,,女,XXXX 年 XX 月 X 日出生,汉族,务农,住四川省大竹县 mou 某乡红岩村,身份证号码:513029197712221XXXX 被答辩人:黄某某,,男,XXXX 年 XX 月 X 日出生,汉族,务农,住四川省大竹县某某乡人民村,身份证号码:5130291950091XXXXX 代理人就王某某(以下简称原告)2025 年 4 月 20 日向大竹县人民法院诉龙某某(以下简称被告)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作如下答辩: 答辩请求 被答辩人起诉的主张违反事实,不符合法律规定,请求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 根据原被告双方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第四条和第六条第 1 项约定内容充分而且十分明显反映了黄伦群和黄才能二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都要诚实,讲信用、相互协作。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老百姓也不会原谅一个出尔反尔不守信用、说话不算数的人,这说明二位原告在合同签订之初,就利用被告的处境,有乘人之危之嫌。 二 、 二 位 原 告 在 起 诉 书 中 的 诉 讼 请 求 第 一 项 称“依法确认原被告于 2025 年 3 月 1 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是没有法律、没有行政法规、没有地方性法规、没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民法中也根本找不出,也不可能找出法律根据。 根据《民法通则》第 55 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44 条第 1 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结合本案实际情况,黄伦群当时是非常清楚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而强烈要求购买,说明买卖双方的行为是真实意思表示。 不存在重大误解、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 二位原告与我的当事人所签合同正是如此。 无论是从合同的签订过程、或者从合同的签订内容来看都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52 条第 1 款的(一)至(五)项中的任何一项规定,同时也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53 条第 1 款的(一)(二)两项规定。 请法院依法驳回二位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