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对会计行为的法律规范诠释会计法对会计行为的法律规范诠释 新的《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并对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作了具体规定;同时对假账作出特别规定
要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依照《会计法》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使会计核算法律规范化
所谓会计行为,就是会计行为主体在会计目标的驱动下,对外部环境刺激和内部条件制约所作出有目的的会计反应活动
就一个企业来说,生成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是会计工作的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重要的会计行为
会计行为的制约因素有很多
它与会计行为主体所处的内部和外部环境相互作用
制约会计行为的内在因素,是指会计人员的自身素养,会计人员应具备的各种条件在质量上的综合
概括起来,主要有政治素养、知识素养、专业素养、心理素养等等
新《会计法》规定,
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养,这就是要求我们应重视和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培训,督促会计人员提高自身素养,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准则处理会计事项,不做假账、不畏权势,以适应和胜任本职工作
制约会计行为的外在环境,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
从宏观上讲,国家财政、税收政策以及信贷政策等,将制约企业的进展方向和经济活动行为,从而影响会计行为
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规章,限定了会计人员的行为范围,会计主体的行为不可能超出会计法律之外
市场环境,也限制着企业经济战略行为,从而影响着长期和短期会计行为
从微观上讲,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决策行为、战略方案,以及对内部机构的管理行为等,对会计主体的行为产生有着直接的影响
在企业内,会计行为的方向和法律规范化程度受制于企业行为的方向和法律规范化程度
从实际情况看,很多违法行为是在企业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下进行的,如指使会计人员造假,虚增利润骗取贷款,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