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质量控制制度 第 1 章 总则 第 1 条 目的 为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发现问题,并且迅速处理问题,以确保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市场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质量控制目标 (1)实现全年无重大质量事故。 (2)实现一等品率达 99%以上。 (3)创建优质品牌形象,提供一流的质量服务。 第 2 章 质量控制标准及检验标准 第 3 条 质量控制标准及检验标准的范围。 (1)原料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 (2)半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 (3)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 第 4 条 质量控制标准及检验标准的制定 (1)质量控制标准。质量管理部会同生产部、营销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法律规范”,并参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客户需求、本身制造能力及原料供应商水准,分原料、半成品、产品填制《质量控制标准及检验标准制(修)定表》一式二份,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质量管理部留存一份,研发部留存一份,并交有关单位凭此执行。 (2)质量检验标准。质量管理部会同生产部、营销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分原料、半成品、产品将检查项目规格、质量标准、检验频率、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等填注于《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制(修)定表》内,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并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给有关部门。 第 5 条 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的修订。 (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法律规范的修订。因设备、技术、制造过程、市场需求以及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时,可予以修订。 (2)质量管理部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质量实绩,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各规格的标准及法律规范的合理性,并予以修订。 (3)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的修订流程。质量管理部应填写《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制(修)定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作凭此执行。 第 3 章 原料质量管理 第 6 条 原材料在采购进厂入库前,必须通知工艺技术科配合质量管理部进行常规检查。本着“随时进随时检”的原则,不得延误。 第 7 条 技术、检验人员应依据质量检验标准进行检验。检验过程要严格根据有关质量标准和规定,实行合理的方法严格进行。 第 8 条 检验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仔细负责的工作态度,不得马虎、粗心,防止漏检和错检,更不能弄虚作假。 第 9 条 检验人员对每次的检验结果,应严格按检验单上表格所示内容进行如实填写,并签署本人姓名,作为责任依据。 第 10 条 只有经过检验达到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