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景港镇机关规章制度 (一) 岗位责任制 1、按镇党委、政府分工分线完成分线分管工作,办好联系点。 2、宣传、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工作中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3、上传下达,及时传达督办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4、协助村支两委开展工作,努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5、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会议制度 1、例会制度。每周星期一为镇机关例会时间,全体办点干部必须在夏令时 8:30,冬令时 9:00 准时参加例会;除上县以上单位开会、承担工作任务及家有婚丧喜庆或因病外,不得请假和缺席,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 20 元;缺席一次罚款 50 元 。如因特别情况需请假,党政负责人向书记请假,一般干部向镇长请假;例会由值班负责人主持,镇长主讲,总结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书记强调有关工作。2、工作会议制度。①健全法律规范党政负责人议事规则。需要在党政负责人会议上提出讨论的事项,分管负责人会前向书记、镇长汇报所议事项,由书记、镇长决定是否作为会议讨论事项。②建立健全月工作例会制度。根据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一般每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参加对象为村场支部书记、村主任、部门单位负责人和机关全体办点干部。党政负责人要召开专题会议讨论月工作例会上需要安排的工作事项,例会上由镇长对前段工作作总结讲评,对后段工作作部署安排(根据情况也可由分管负责人作分线工作安排)。③实行会议报批制。凡召开村场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会和三级干部大会,由书记批准;召开村(场)主任会,由镇长批准;其它分线会议由分管负责提出报镇长批准;召开各类会议,会前必须报告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统一安排会场,办公室下发通知。 (三) 作风建设制度 1、考勤签到制。凡要求考勤的机关、站所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夏令时早上 8:30、冬令时早上 9:00 前到机关打卡签到上班,下午5:30 下班,迟到一次罚款 20 元,缺勤一天罚款 50 元。凡因工作需要上县办事或到村(场)处理公务不能按时到机关签到登记的,负责人报书记批准,一般干部报镇长批准后,由办公室登记。 2、住宿登记制。每天安排两名党政负责人带机关、站所干部轮流值班。机关工作人员要按规定住宿,并实行严格的奖罚兑现制度,凡住宿者必须坚守岗位,凡未按规定住宿的,每晚罚款 50 元。因特别原因需请假的需经带班负责人批准,带班负责人在住宿考勤表上签字把关,每周例会公布住宿、考勤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