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专利技术许可合同书通用版国、 市, 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 国、 市, 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鉴于出让方是 技术的专利权持有者;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 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受让方;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定义1.”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 年 _月 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 。2.”出让方”是指 国 市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3.”受让方”是指 国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4.”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产品。5.”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 省 市,名称 工厂。6.”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7.”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第二条 合 同 范 围1.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2.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 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3.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4.在合同的执行中,假如受让方需要出让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5.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纳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出让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第三条 合 同 价 格1.根据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纳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美元。2.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 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 12 月 31 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3.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 %,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4.在提成费结算日后 10 天之内受让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让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