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目标考核自查报告 根据市局《关于印发各县(区)审计机关 XX 年目标责任考核要点的通知》(市审发[XX]77 号)要求,我局及时安排专人对 XX年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查。通过自查,我局 XX 年目标责任自查考核得分 116 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做好今年的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的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法制科,具体负责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在具体工作中,面对时间紧、工作量大的实际,我们放弃双休日,查找文件资料,核实每项工作。局内还多次召开会议,自查分析,查漏补缺,确保了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项目审计成效显着。截止 11 月底,共完成审计项目 197个,其中完成计划内项目 49 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122 个,其他审计项目 26 个。 全面完成了年度审计计划目标任务。今年,我局共安排审计项目计划 50 个,实际完成 49 个,1 个未完成(属县定计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由于被审计责任领导因病长期住院未实施审计),其中实施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4 户,财政决算审计 4 户,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 3 户,社会保障资金审计 2 户,农业与资源环保资金审计 3 户,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4 户,灾后重建项目竣工决算及跟踪审计 20 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9户。全面完成了省厅、市局统一组织的行业、专项审计以及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审计项目。 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更加深化。今年,我局加大灾后重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力度,累计派出 253 名审计人员(含聘用人员)对我县灾后恢复重建竣工决算项目进行审计,完成项目 122项 , 审 计 资 金 22,720.43 万 元 , 其 中 工 程 竣 工 结 算 造 价19,212.03 万元,核减工程造价 1,494.23 万元,核减率 7.8%,最终审定工程投资 21,226.20 万元。提出审计建议 213 条,法律规范建设项目管理 37 个,违法违纪资金 171.9 万元,节约资金1,494.23 万元。目前在审项目 47 项。 2、审计业务管理更加法律规范。我局始终重视审计质量,制定了《审计项目审理复核工作办法》,对所有审计项目全部提交审计会议进行讨论决定,同时制定了较为科学的审计质量考核评比办法。今年 4 月,邀请市局法制科王家驹同志来我局进行了审计质量案卷评查,对评选的三类优秀审计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