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场地请假条注意事项 在施工场地请假条:施工场地请假条 请假条备注: 1、部门和工区人员离开时先向部门和工区负责人请假,批准后再向主管领导请假;部门和工区负责人离开 时先向主管领导请假,批准后再向项目经理请假。 2、请假后不能按时返回施工场地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 3、请假手续被批准后,离开施工场地次日计算请假,返回施工场地 12:00 前销假记半天考勤,12:00 后销假无考勤(以到综合办销假时间为准)。 4、返回施工场地后及时在综合办办理销假手续,口头销假一律视为无效,未销假的按事假处理。 5、所有经领导批准的假条在离开施工场地前交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 请假条备注: 1、部门和工区人员离开时先向部门和工区负责人请假,批准后再向主管领导请假;部门和工区负责人离开 时先向主管领导请假,批准后再向项目经理请假。 2、请假后不能按时返回施工场地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 3、请假手续被批准后,离开施工场地次日计算请假,返回施工场地 12:00 前销假记半天考勤,12:00 后销假无考勤(以到综合办销假时间为准)。 4、返回施工场地后及时在综合办办理销假手续,口头销假一律视为无效,未销假的按事假处理。 5、所有经领导批准的假条在离开施工场地前交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