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考察报告 4 篇本文目录日本考察报告日本企业信息化考察报告延边州女干部、女企业家考察团赴日本研修考察报告俄罗斯日本应急管理考察报告 8 月 4 日至 8 月 9 日,在中央教科所华教湖北省办事处组织下,我有幸到日本考察教育。我们去了日本东京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透过这些学校,我们对日本的教育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下面我从几个方面谈以下自己的理解: 一、教育行政体制:日本现行教育行政制度的原则和特点由宪法和《教育基本法》所决定。宪法宣称教育是人民的权利,规定依据民主政治的原则和地方自治的原则建构教育行政制度。日本的教育行政属于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合作型,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系统,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实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分权制。 1.中央教育行政 日本现行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是文部省,为日本内阁的组成部分,其最高领导是文部大臣。文部大臣和文部省是主管教育行政的中央首长和行政机关。法律规定文部省的职能权限,主要是: (1)为进展教育、学术和文化事业,进行调查讨论并制定规划。 (2)就各级学校和教育机构的设施设备、人员配置、组织与教育内容规定标准。 (3)对地方教育委员会、地方行政机关,大学和其他教育、文化与科学机构提供指导和建议。(4)管理由文部省设立的大学和其他教育、科学与文化机构,任命县和重要市的教育长或负责人,审定中小学教科书。 (5)对地方教育和其他教育、文化与科研机构提供经费补助。2.地方教育行政法律规定,地方教育由地方公共团体实行自治。日本的地方公共团体分为两纵 即都道府县和市町村。教育的行政机关为教育委员会,行政主管为教育长。地方设立的大学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和私立学校由地方政府管理,教育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进展基础教育,在人事、经费、设施设备、教育教学、课程内容和老师进修等方面对其所辖学校负责。市叮村教育长的任命领得到都道府县教委的认可,都道府县教育长的任命须得到文部大臣的认可。 2、学制结构 日本战后教育改革,建立了“六三三四制”的学校教育体制。《学校教育法》规定,“所谓学校,系指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大学、高等专门学校、盲人学校、聋哑学校、养护学校以及幼儿园。” 3、各级各类教育 《1》学前教育 日本的学前教育机构有两种:一是幼儿园,属于学校教育制度的组成部分,招收 3~6 岁幼儿,由文部省领导;另一种是保育所,属于福利机构,招收从出生到 6 岁的幼儿,由厚生省领导。 《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