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二手车买卖合同四篇二手车买卖合同 篇 1 甲方(出卖人):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住址: 身份证号: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柴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自愿将其名下梅庭雅苑 41 号柴房(实测建筑面积 12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乙方所买上述柴房仅作为贮藏室或车库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 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九车库买卖合同范本千元整( 9000 元)
三、 因该柴房甲方与开发商所签合同明确不能办理产权证
如日后因本柴房与开发商产权纠纷导致乙方损失,甲方不予负责;乙方所付甲方购房款,甲方不予退还
如有可能办理产权证,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证及过户给乙方相关手续(产权归乙方所有),办理产权证及过户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柴房产权及使用权
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
五、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年 月 日二手车买卖合同 篇 2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乙方目前居住在国际公寓小区楼号为该小区常住业主甲方在国际公寓小区拥有地下二层 000 号车位年使用权(20 年购买,20 年到期)
现乙方有意购买甲方拥有使用权的该车位,甲方同意之
因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自愿购买地下车位使用权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自愿按现状向甲方购买位于光彩国际公寓地下二层 000 号车位使用权
第二条 该车位仅限于停放乙方驾驶的小型汽车,车位的使用期限为自该车位交付使用之日起至 20xx 年 5 月 24 日
第三条 该车位的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整(小写:¥)
第四条 乙方应于双方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一次性将本协议第三条所列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