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贷款答辩状 民间贷款答辩状如何书写呢?假如大家遇到了财务纠纷,可以实行法律途径解决!以下是民间贷款答辩状范文,请参考! 民间贷款答辩状【1】 答辩人:A 被答辩人:B 答辩人就 B 诉 A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C 借款行为系履行职务行为,债务应由 D 承担 C 与答辩人为 D 名下“新村园”项目筹集资金向被答辩人借款(被答辩人在诉状中已阐明),双方形成借款关系的原因、合同目的是为了“新村园”项目筹集建设款,其行为系履行职务行为,后果应由公司承担。 二、本案存在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主体、标的额、支付方式、履行时间等约定的变更情形,因此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借款合同约定,由被答辩人 B5 月 3 日向 C 交付 300 万元现金,用于 C 与 A 名下的“新村园”项目建设。 但实际履行情况为:xx 年 5 月 24 日,B 向郭国杰转款270 万元,郭国杰扣留此笔借款,未向 C 及答辩人转交,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郭国杰由保证人实质变更为债务人。 三、因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变更,债务转让,未经连带保证人胡香兰书面同意,答辩人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第 23 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由于债务转让于郭国杰,未经答辩人书面同意,答辩人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被答辩人诉求存在高利借贷情形,超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4 倍的利息,不应予以保护被答辩人诉求三被告支付借款利息 99 万元,双方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月利为 5%,计算利息期限为 xx 年 5 月 8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共计418 天。 但借款合同实际完全履行于 xx 年 5 月 24 日,截止原告起诉日期 2025 年 6 月 20 日共计 402 天,本金为 270 万元,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6.15%的 4 倍计算为 731529.86 元,远远少于 99 万元,超出部分法院不应予以保护。 五、借款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又约定了延迟履行利息条款,被答辩人不可同时主张迟延履行违约金属于当事人预定的对违约产生损失的赔偿额,在性质上属于补偿性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属于违约方违约所产生的法定孳息损失,是违约造成损失的一部分。 两者均具备惩处性质,不可同时主张。 综上,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是没有根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驳回,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