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总部业务流程优化方案一、业务流程中的几个控制点:1、双人签字制度:为保证部门工作的质量,凡经我部审查的合同、出具的法律意见等,必须经经办人员与部门领导共同签署方可对外提供
部门领导不在期间,必须坚持双人签字制度,即必须由两个以上业务人员共同签字并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对外提供
2、业务登记制度:为科学衡量每人工作量、为业绩考核打好基础,凡各业务人员经办业务,原则上应在业务秘书处登记备案,业务秘书也应定期向各人统计、汇总有关数据并上报部门领导
3、书面备案制度:凡经我部审查的合同、出具的法律意见等,除口头咨询外,必须由相关部门以书面形式正式报送,并经其部门领导签字
凡经我部以书面形式出具的各类意见,作为部门档案留存,业务秘书作为部门档案保管的责任人
4、保密制度:业务经办人员应注意对经办业务中涉及到的公司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保密,凡有违反且情节严重者,按公司有关制度处理
二、主要业务流程:1、合同审查:指重大合同在订立、变更或正式解除前均应由我部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审查部门之间流程:凡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的合同应根据公司合同审查盖章流转程序,由经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直接报送风险控制办公室,经风险控制办公室评审后,再由其转到我部业务秘书处
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的合同,合同正本一经签署,应交我部分类保管,我部再定期移交公司档案部门
(该部分需要与风险控制办公室协商确定)对采纳我部公告的标准文本的合同,我部原则上豁免审查,风险控制办公室可直接将其转至下一合同盖章流程;但对于修改标准文本中部分条款的合同或未经我部确认、公告的合同,不能豁免审查,必须经我部审查后方可转至下一合同盖章流程;我部将定期公告予以豁免审查的标准合同文本;对于以各种方式规避我部审查的,由经办部门(人)自行承担责任
凡不需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而又需要我部审核的分公司、营业部合同,由所在分公司、营业部负责人签字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