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法律规范一、 住院病案管理法律规范1. 病案室工作流程:住院病案形成——病案室回收——完整性检查——整理装订——用 ICD-10 给疾病分类编码——计算机录入出院病案信息——打印登记本通知医师、护士修改完善——病案分级、装袋——医疗统计——归档——借阅2
住院病案在各临床科室的收集和管理2
1 病案在形成过程中,临床医务人员需及时收集、整理病人住院期间的医疗记录和护理记录以及各种检查结果报告单;护理组长负责保管住院病历,并将其登录在收费处的《出院病案签收本上》,然后存放于固定位置,以便于病案管理人员回收
2 病人住院期间,病案排列顺序如下:2
1 体温单; (按日期先后到排) 2
2 长期医嘱单;(按日期先后到排) 2
3 临时医嘱单;(按日期先后到排) 2
4 入院病历; 2
5 首次病程记录、诊断分析及诊疗计划; 2
6 病程记录(按页数次序排列),有手术时按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记录单、术后记录顺序排放,如再有手术时,应按先后顺序接在后面; 2
7 特别治疗记录单、特别护理记录单、护理记录单(按日期先后顺排); 2
8 会诊记录单(按日期先后顺序); 2
9 影像学检查报告单(按 X 线摄片、CT 单、数字减影、MRI 等);2
10 超声检查报告单; 2
11 内窥镜检查报告单及其它特别检查报告单; 2
12 心电图报告单; 2
13 病理检查报告单;2
14 检验结果粘贴单(按报告日期顺排,自上而下,浮贴于专用纸左边); 2
15 病案首页; 2
16 住院证; 2
17 门诊病历;2
18 其他(如外院检查报告单); 3. 新入院患者,由病区准备病案首页入院病历页,由病区值班护士准备体温单、医嘱记录单、护理记录单等,由负责医师准备病历纸、其他各单由有关人员随时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