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流程 通过正面教育激发群众入党愿望,调动群众的入党积极性
团组织推优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1
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或者其他支委同申请人谈话
申请人撰写自传(列入进展对象前)
建立入党申请人档案包括以下材料:1
入党申请人的自然情况
入党申请书及递交日期
党支部与其谈话情况及日期
入党申请人的思想汇报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准备工作:1
党支部认真批阅入党申请书
通过查阅档案和有关知情人,了解申请人以及其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的各方面情况
同申请人谈话
个别听取党员对申请人评价,征求党小组和支委的看法(团员需要团组织推举)
履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程序:1
申请人所在党小组提名
支委会讨论确定
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宣布
报公司党委备案
党支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党支部保管):1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不能由其本人填写)
本人向组织交代、说明问题的材料
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育教育工作:1
指定入党积极分子培育联系人(2 名)
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上交书面思想汇报
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活动
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统一参加路局组织的培训)
确定进展对象的流程进展对象条件:1
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育教育
政审必须合格,有符合实际的政审报告
参加了党组织的短期培训,成绩合格,基本掌握和理解党的基本知识
本人对入党有迫切要求,入党动机端正
表现良好,基本符合《党章》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党员标准
确定进展对象程序:1
支委会听取培育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育过程的汇报及其意见
听取党小组意见(党小组对本小组内的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列入进展对象进行讨论后形成意见)
党支部以公示或其他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不用形成文字资料),团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