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样本编号: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卖方代理人: 买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中介服务方(以下简称丙方)工商注册号:备案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地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有关规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宗买卖房产状况1、房屋座落:甲方房产座落于福州市区2、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私有面积: 、共有面积 、附属间面积 )
(详见榕房权证 字第 号)(土地使用证 字第号)3、成交价格: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买卖价格为 (币种)(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其中:房产买卖价为 (币种)(大写): 佰拾万 仟 佰 拾 元整(¥);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转让价为 (币种)(大写): 佰拾万 仟 佰 拾 元整(¥)
4、成交细目:(1)、配套:(2)、家电:(3)、家俱:(4)、其他:(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应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二条 中介服务方承诺1、丙方的服务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3、保证诚信服务,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不包含合同外其他服务)
第三条 委托中介服务事项1、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双方买卖房产一事,提供中介服务;2、丙方应甲、乙双方的需求,为其提供房产成交后代理服务
第四条 中介服务范围选择下列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