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积极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的资金投入到农业生产,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收入的稳定,影响了农产品的供应,并进而影响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同时也会削弱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提高财政支农资金效率。农业保险引入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根据商业原则和保险合同运作,有利于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通过保险办法解决灾后补偿问题,有利于弥补财政救灾资金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政府筹措救灾资金的负担。滤布截至 201X 年底,保险公司累计为试点省份补贴品种支付保险理赔款 23 亿元,受益农户近千万家。赔款的及时兑现,增加了农业投入来源,对防止农民灾后返贫、因灾致贫发挥了重要作用。 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农业保险作为一种有偿的风险管理手段,通过投保人缴纳保费、保险人提供风险保障这种契约行为,能够大大提高投保人以及保险企业防范风险的积极性。因此,将开展农业保险与国家提供直接救助两者有效结合起来,逐步发挥农业保险的防范和分散风险作用,有利于健全和完善我国的农业风险管理体制。 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随着先进科学技术在农业领域的不断渗透,农业结构和增长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各地涌现出了一批优质农产品基地,形成了区域性生产区,如广西的甘蔗生产区、新疆的棉花生产区、云南的烟草生产区和四川的生猪生产区等。在政府政策的引导下,还将形成农产品优势地带,如东北及内蒙古东部玉米产业带、沿海及重点江河湖泊流域优质水产品产业带等。随着农业产业的商品化、市场化程度迅速提高,农产品经营者承担的风险也逐步增大,特别是近年来我国不断遭受冰雹、水涝、地震等各种自然灾害,使许多农民对农业保险产生了强烈的需求。 二、开展农业保险应该把握的几个原则 农户自愿投保。我国农户历来是靠天吃饭,风险意识相对淡薄,对农业保险制度和政策不熟悉,认知率也低,投保积极性不高。在农业保险开展之初,从有利于农户分散风险、有利于保险公司经营这两个方面来说,都有必要加大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鼓舞广阔农户投保。政府和保险公司应当向农民解释清楚,农业保险是一种风险保障措施,缴纳保费是与农民受益相联系的。 先试点后推广。为了积累经验、发现问题,国家可选取部分粮食主产区或农业产业化程度较高的地区,进行试点,在保障方式、保障水平、保障范围等方面量力而行,待经营成熟后再向全国推广。在组织模式上,可鼓舞各地探究建立专业性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