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目录contents•总则•职务与级别•录用与聘任•培训、交流与回避•考核与奖惩•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与退休•申诉控告与法律责任总则01CATALOGUE为了规范国家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国家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国家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国家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本条例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法规,根据本条例制定《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及其他单项法规和规章
条例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和对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国家公务员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法治原则
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晋升、奖惩等管理活动都应当遵循这些原则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在选拔任用国家公务员时,应当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选拔任用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国家公务员
分类管理原则
根据职位类别和工作性质的不同,对国家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以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
在加强对国家公务员的监督约束的同时,也要注重激励保障机制的建立,以调动国家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管理原则与制度职务与级别02CATALOGUE国家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职务设置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根据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合理确定职务层次和职数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职务设置及分类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一级对应国家级正职,二级至四级对应国家级副职,五级至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