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产技术规章制度 【篇一助产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助产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助产技术服务基本标准(二级) 一、规模及设置 (一)产科 1 ≥、床位市级 30 ≥张、县级20 张
2、产科门诊 (1 ≥)面积市级 80m ≥、县级60m
(2)房屋设置 ①设水池、候诊场所; ≥②面积 12m ≥的诊室,市级3 ≥间、县级2 间; ≥③围保门诊分设,面积 12m; ④高危孕产妇门诊设有高危孕产妇转诊系统及咨询热线; ⑤优生、母乳喂养咨询、乳腺保健、产后康复等科室
3、病房 (1 ≥)分娩区分娩区总面积市级150m ≥,县级100m
设缓 冲间、待产室、分娩室、刷手消毒间、隔离分娩间、污物处理间、 ≥更衣间等
待产室与分娩室相通
分娩室面积市级60m 、县级 ≥40m;瓷砖墙面,瓷砖或水磨石地面,有倾斜度及下水道易刷洗;有足够的电源接口;有上下水道;光线充足,有空气消毒设施
分娩室应有调温、控湿 设备,温度保持在 24-26℃
湿度以 50--60% 为宜,新生儿微环境 温度在 30--32 ℃
(2 ≥)母婴同室病房市级 15 ≥间、县级10 间,室内宁静、清洁、通风、日 ≥照好,便于消毒;每床占地 5m ≥;婴儿床占地1m ,有 调温设备,室内宁 静、清洁、通风、舒适、日照好、色调温馨,每 床应配备夜用灯
设置新生儿 沐浴室,室内应有保温和热水供应设 施
应设有隔离病房
(3 ≥)高危新生儿监护中心(室)面积市级80m ≥、县级600m
≥(二)宣教室(专用) 40m
有妇幼保健知识系列宣传版面,开展孕产妇、儿童保健知识宣传教育
22222 (三)总体设置 1 “ ”、突出 母亲安全、儿童优先 ,具体体现以人为本、维护权益,突 出个性化、关怀、温馨的人文服务模式
2、产科服务项目分布位置标志醒目、便于群众认知
3 、设有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并保持 24 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