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日前,宁波鄞州区出台优惠政策鼓舞涉农大学生来鄞州创业,并与省内部分高校进行对接推销此项优惠政策
据了解,宁波鄞州区出台的高素养新型农民扶持办法在浙江省属首创
按 规定,具有国家承认的涉农类大专 (含)以上学历(其他专业毕业生须经农业技术上岗培训),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可在宁波鄞州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且达到 一定经营规模的创业者 (法人代表、农场场长、承包户主),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按承包面积、经营规模大小,每人每年给予 6 万元至 2 万元补助,补助资金由区农发基金专项列支,按季发放;享受城镇居民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五项保险
在缴纳的保险费中,除个人应交部格外,其余部分由政府专项资金支付;在农业继续教育、农业项目申报、农业成果审定、技术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该区农业科技人员同等待遇;设立高素养新型农民创业进展基金,鼓舞高素养新型农民在该区开展农业创业,并在农业小额贷款担保、农业保险、土地流转等方面提供便利
浙江省农业厅负责人表示,吸引高学历人才进展现代农业是宁波鄞州的一大创举,有利于促进规模经营、完善现代农业经营机制、提升农业科技经营水平和农业综合竞争力
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及申请条件 贷款要求 (1)大学生创业贷申请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银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5)在银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银行结算
优惠政策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