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制度 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制度 1.目的 为了法律规范原料的采购验收过程,通过明确原料的采购流程、检验要求和不合格的处理,确保原料在受控的情况下使用,以满足配方设计的质量要求,并使之符合相关法规和质量安全控制的规定。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原料(单一饲料原料、玉米胚芽粕)和编织袋等的采购验收。 3.职责 3.1 采购部:负责选择合格供方,签订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合同,按流程要求实施申购,办理不合格原料的退货。 3.2 仓管员:负责卸货过程和库存原料的质量跟踪,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标识,严格按品管部通知安排的原料使用,及时办理原料的出入库手续。 3.3 品管部:原料质量的综合推断、异常情况的处理。 4.内容 4.1 采购验收流程 4.1.1 采购计划 采购部根据原料月度需求、原料库存表、市场价格波动分析、原料周转率、原料特性和运输时间等,提出采购计划。 4.1.2 沟通审批 采购部按采购计划从合格供应商中咨询原料质量、价格和供货期等信息,对比不同供应商的差异,通过提交相关领导审批。 4.1.3 签订合同 经领导审批后,采购部与相应的供应商签订原料采购合同,合同必须包含以下内容:采购原料的通用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主成分指标、卫生指标、单价、总价、验收方法、交货方式及日期、双方责任等内容。 4.1.4 执行合同 双方根据合同约定事项执行。 4.1.5 原料到厂后,由库管通过查验货物包装、标签检查,并第一次取样,填写《原料验质、划码凭证》送化验室进行原料初检。 4.1.6 仓管部根据品管部初步查验结果,通知搬运工卸货,或通知货车司机退货,未经允许卸货的原料所产生的责任由仓管部负责。 4.1.7 质检员根据不同原料的特点,在卸货过程或卸完货后进行综合取样,然后送样到化验室进行化验和留样。 4.1.8 卸货完毕后,仓管员清点数量无误,完善《原料验质、划码凭证》内信息。 4.1.9 所有原料必须符合《饲料原料目录》的要求,标识清楚法律规范,否则,禁止接收。 4.2 检验要求 4.2.1 抽样法律规范 4.2.1.1 按《GB/T14699.1 采样》的要求,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做好抽样登记和标识,并对来货进行相关检查: Ø包装检查:确认标签和包装标记是否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禁止出现化学桶或化工包装袋),生产日期、有效期限、含量等是否合理,对存放时间过长,离失效期短的不予接收。注意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标签、品名、规格、产地是否与合同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