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项目合作意向书

项目合作意向书_第1页
1/68
项目合作意向书_第2页
2/68
项目合作意向书_第3页
3/68
项目合作意向书(汇编 15 篇) 项目合作意向书 1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以“公司”作为产业化基地。进行“移动通信 3G 网络塔顶放大器”的产业化实施,具体条款如下: 1、甲乙双方同意将该项目技术作价人民币捌佰万元;由甲方及参加研发人员提供技术服务,乙方负责产品化及市场营销的实施。 2、乙方每支付技术费人民币捌万元给甲方,将取得该项目的 1%股权。乙方具体出资金额及控股比例,双方另行沟通并签订合作合同书。本合作意向以甲乙双方的合作合同书签订后同时生效。 3、若乙方支付的技术费高于人民币肆佰万元,即乙方对该项目的控股比例高于 51%,甲方不得对项目剩余作价比例进行再转让等处理;若乙方支付的技术费低于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即乙方对该项目的控股比例低于 20%,甲方有权独自继续对项目剩余作价比例进行再转让等处理。 4、在合作意向书生效后,该项目所有知识产权属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甲方不得再对该项目的扩充版、升级版、变形版单独转让,且对该项目的核心及相关技术负有保密的义务,违约将追究法律责任。 5、甲乙双方将根据具体情况签署阶段性实施计划书。 6、未尽事宜,双方将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合作意向书 2 甲方:温州市慧泉心理学培训学校 乙方: 一、甲方概况温州市慧泉心理学职业培训学校前身是温州市慧泉心理学辅导站,成立于 1998 年 10 月,当时为温州教育局下的成人教育机构,为适应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于20xx 年 9 月,在辅导站的基础上,成立了如今的慧泉心理学培训学校。20xx 年 9 月,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劳社部发[20xx]10 号文件精神参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进行的评估。根据职业培训学校的特点我校从 20xx 年 9月 6 日开始,“温州市慧泉心理学培训学校”改名为“温州市慧泉心理学职业培训学校”,目前我校成为温州市唯一一所心理咨询师培训机构。 二、合作目的推动中国心理学产业,提升国民健康素养为进展使命,运用心理科学及信息技术,为社会大众及专业人士提供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心理学方向的教育、软件、产品、设备及心理咨询服务等,追求、成就健康的生活品质和信念。 三、合作项目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三级远程培训及相关产品。 四、合作条件任何具有心理咨询师远程...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项目合作意向书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