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服务协议协议编号:JZ- -签订地点:深圳市甲方: 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乙方: 地址:授权代表人: 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和谐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采购本协议约定货品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1.1 甲乙双方就执行本协议标的采购执行项目建立代理关系,甲方每次采购前 2 个工作日向乙方发《代理采购委托书》(模板见附件一),明确当此委托事项,作为本协议有效附件。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实行采购执行。1.2 对于甲方委托采购执行的产品,乙方仅执行采购,不承担任何卖方责任及市场价格风险和质量风险。1.3 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的名义向甲方指定的供应商下订单,并向乙方发《付款委托书》(模板见附件二)。甲方承担订单项下“买方”的所有义务。前述订单的签订并不改变双方的委托关系。1.4 标的:乙方代理甲方代理( )等产品。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2.1 甲方填制《代理采购委托书》并盖章,原件交给乙方,《代理采购委托书》应列明每批货品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原材料供应商名称、产地、装箱情况、付款方式、应向供应商支付的货款金额、与供应商交易的贸易条款和交货方式、估计装运日期等内容。甲方应保证《代理采购委托书》和提供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由于甲方提供信息错误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2.2 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采购委托书》中货款金额的 20%,作为采购保证金,该保证金的付款方式采纳 T/T 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2.3 甲方向供应商申请一定期限的账期,在付款账期到期前 3 个工作日向乙方签发加盖公章的《付款委托书》委托乙方支付当批次的所有采购货款。2.4 甲方须告知境外供应商在与乙方签订采购协议后及时将货品送至乙方香港仓库。如甲方境外供应商取消交易或者不及时发货给乙方,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并且按本协议第四条中的条款支付乙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其他特别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2.5 甲方在供应商交货给乙方时做好收货准备,如有必要甲方负责货品的交付质量检查,如甲方告知不进行收货检查,则乙方将根据原厂包装完好作为收货标准,同样以原厂包装完好作为向甲方的交货检查标准,甲方自行承担产品质量责任。2.6 假如甲方在供应商已经交货给乙方后,规定乙方延迟送货给甲方,则乙方只提供7 天的香港免仓期,超期将按附件《香港仓储配送物流费用标准》中的报价向甲方收取仓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