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声 明一、本加盟申请书是为法律规范吉利汽车品牌经销商的选建工作,确保选择优质的经销商实现共赢而制定,规定了申请成为吉利汽车品牌经销商必须提供的资料。二、申请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且我司有权对此进行核实,凡由于错误信息(不论故意或无意)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其他不利后果,由申请单位自行承担。三、未经我司事先同意,申请单位投入的一切费用由自己承担,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概不负责。四、无论是否获得批准,申请过程中所提供的文件及附件材料(含复印件、照片等)将被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存档,不再返还申请单位,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承担保密义务。五、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让我们共同成长,为实现共赢而努力!六、本申请书解释权、修改权归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备注:请将《加盟申请书》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 1760 号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第六营销事业部 渠道部邮编:310051阳光承诺函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了进展正常的商业合作关系,杜绝商业贿赂,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现我司作如下承诺:一、我司不以现金方式贿赂贵司网络开发人员、业务主管等与吉利汽车业务相关的人员(以下简称业务人员)。金钱方式贿赂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现金,赠予银行卡、购物卡、有价证券等。二、我司不以实物方式贿赂贵司业务人员。实物方式贿赂是指:包括但不限于赠送工艺品、汽车、家电等实物。三、我司不以消费方式贿赂贵司业务人员。消费方式贿赂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娱乐消费、旅游等方式。四、我司不以其它任何方式贿赂贵司业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性贿赂、活动抽奖、赌博中变相输钱、为家属亲友提供私人便利条件等。五、对于贵司业务人员索贿行为,我司承诺予以拒绝,并第一时间向贵司举报。六、我司所有员工知晓本函内容,员工个人行贿行为视同我司行为。七、如贵司查实我司行贿行为属实,我司同意接受以下任何一项处罚:1、2~10 万元处罚;2、产品授权调整或取消;3、取消品牌授权。经销商名称(公章): 临沂燕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总经理签名: 2025 年 11 月 1 日举报渠道: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胡俊萍固定电话:0571-28136156,邮箱: hujunping111 @ 126.com 承诺函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我司与现有吉利汽车授权经销商之间的直接/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