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维护管理劳务服务协议书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就 区域的物业秩序维护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座落位置:
第二条 委托管理范围1、售楼部安保形象岗服务;2、售楼部样板区、样板房安保形象岗服务;3、售楼部停车场车辆管理服务;4、提供售楼中心夜间安保服务;5、消防培训管理服务;6、响应应急情况处理;7、其它相关管理服务;第三条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协议期满后甲方若需继续托管,乙方在同等基础上可优先续约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指定区域 3 起以上的投诉或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责任;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秩序维护管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乙方改正,直至达到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4、乙方派遣之员工由乙方统一管理,甲方不认可的乙方员工,可以随时要求乙方调整,如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更换派遣人员,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相关人员费用,且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物业的整体协调工作;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使用甲方提供或认可的工作证件;7、甲方要求乙方派驻现场主管一名,于提供服务当日到位,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或要求,不得擅自调整更换;8、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有关资料,支持乙方工作;9、甲方有义务协调辖区政府、街道及相关警务关系;10、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需依据甲方的要求提交书面月度管理服务计划和季度服务计划;2、乙方承诺具有合法的、签订履行本合同、提供保安服务的资质,若因此导致合同效力被归于无效或被撤销的,乙方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