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工会工作得需要,加强机关工会工作制度化、法律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中得重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工会法》与《中国工会章程》得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XX 市 X X局工会制度》
一、工会职责 (一)搞好自身建设与改革,仔细履行维护、教育、参加、建设职能,开展多种形式得教育、技能培训与文体活动,不断增强工会组织得活力,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
(二)维护职工得合法权益,坚持群众路线,代表职工得利益,反映职工群众得愿望与要求,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发挥工会联系党与广阔职工群众得桥梁与纽带作用
二、工会会员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凡机关、事业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得体力与脑力劳动者,只要承认工会章程,均可加入工会组织
(二)职工加入工会须本人自愿,并填写入会申请书,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其会籍从批准之日算起
会员有退会自由,退会须提出退会申请,由所在工会小组讨论,经工会委员会批准
从退会之日起,停止缴纳会费,收回会员证,在原会员登记表上予以注销
(三)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与表决权
2、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3、享受工会举办得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养等待遇;享受工会给予得各种奖励
4、在工会会议与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与职工关怀问题得讨论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宪法与法律,维护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2、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同危害国家、社会利益行为作斗争
3、维护集体内部得团结与统一,团结友爱,互济互助
4、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缴纳会费
(五)会员会费得缴纳,根据《关于收缴工会会费得通知》规定,按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得 0、5%(四舍五入到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