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门熙悦广场一标段项目)5#楼北单元目标责任书︵南京鼎润劳务︶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2025 年 1 月 14 日责任书 为有效落实名门熙悦广场一标段项目的目标管理责任,确保名门熙悦广场一标段项目正负零节点目标顺利实现,现与 南京鼎润劳 务 ( 5 # 楼 北 单 元 ) ( 劳 务 名 称 ) 所 任 命 的 现 场 经 理 (姓名)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和任务(一)工期目标:1、2025 年 1 月 8 日~1 月 18 日 5#楼北单元负二层结构混凝土浇筑完成;(木工 30 人、钢筋工 20 人);2、2025 年 1 月 19 日~1 月 27 日 5#楼北单元负一层结构混凝土浇筑完成;(木工 30 人、钢筋工 20 人);3、2025 年 1 月 28 日~2 月 8 日 5#楼北单元夹层结构混凝土浇筑完成;(木工 30 人、钢筋工 20 人);进度按节点完成,工程支付比例按 80%审核,每滞后一层支付比例下调 10%;(二)质量管理目标: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 100%,质量事故为零
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工程支付比例减少 0%~3%;(三)安全管理目标:重伤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不发生重大机械事故;现场文明施工不达标,工程支付比例减少 0%~3%;(四)任务:根据上述工期目标计划,劳务班组应倒排出具体的实施计划,报项目部备查
二、实施细则1、施工作业劳务班组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项目部安排的加班工作,每拒绝一次处罚 1000 元
2、因工期滞后或质量缺陷,造成项目部在业主会议或监理例会中受到批判的,对责任劳务班组每次处罚 1000 元,项目部受到罚款处理的,对责任劳务班组进行同等金额罚款
3、若遇总包原因导致材料进场不及时而影响工期目标的,劳务分包需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记录并让总包责任人签字,并在罚款时出具,总包方将考虑该不可控因素降低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