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供电局业务扩充配电技术原则(草稿)第一章 导则1、供电方案审批是业扩工作地重要构成部分,为法律规范供电方案审批技术原则、提高工作效率
旳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原则、规程、法旳律规范,结合我市负荷进展现状,特制定本技术原则
旳2、本技术原则合用于广州供电局及局属各区(市)供电局业扩工程供电方案审批
旳旳3、本措施由广州供电局市场及客户服务部(如下简称市场部)组织编写,并负责解释
4、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 客户报装资料旳客户在办理新装、增长用电容量等业务时,应与供电方联系并办理手续,除提供用电申请报告和客户申请表之外,同步还相应应提供下列资料(核对后退还原件):一、零散用电报装1、住宅用电1)具体地址(街道号、公安门牌号)
2)用电地址已有建筑物权属证明材料
3)客户身份证明材料
旳4)采纳银行储蓄代划电费客户应提供开户行及帐号
旳5)供电方规定用电客户提供其他有关用电设备技术性资料
旳旳2、非住宅用电1)具体地址(街道号、公安门牌号)
2)用电地址已有建筑物权属证明材料
3)客户身份证明材料
旳4)采纳银行储蓄代划电费客户应提供开户行及帐号
旳5)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
6)供电方规定用电客户提供其他有关用电设备技术性资料
旳旳二、统建住宅和非住宅用电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附件:座标用地规划红线图、规划设计要点、修建性具体规划设计方案);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建筑功能指标明细表、报建工程审核书)
3、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供电方规定用电客户提供其他有关用电设备技术性资料
旳旳三、用电地址已有建筑物权属证明材料
一般指:《房地产权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房管部门备案《购房合同》、具有明确房屋产权判词且发生法律效力旳旳旳法律文书(涉及判决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等)、房管部门租簿旳(《租用房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