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法律规范(2025 版)1 总 则1.0.1 为法律规范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满足医疗服务功能需要,符合安全、卫生、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制定本法律规范
1.0.2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综合医院的建筑设计
1 . 0 . 3 医疗工艺应根据医院的建设规模、管理模式和科室设置等确定
医院建筑设计应满足医疗 工艺要求
1.0.4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法律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2.0.1. 综合医院 general hospital指设一定数量的病床,分有内、外、妇、儿、眼耳鼻喉等各种科室及药剂、检验、放射等医技部门,以及相应人员、设备的医院
2 . 0 . 2 医疗工艺 Medical process 指医疗流程和医疗设备的匹配以及其他相关资源的配置
2 . 0 . 3 医疗流程 Medical flows 指医疗服务的程序和环节
2.0.4 急救通过量 Emergency throughput指医院急诊部同时一次性接纳急救病人的医疗能力
2.0.5 医院卫生学 Hospital hygiene指维持医院关键科室的卫生状态,主要任务是防止感染及有害气体和化学物质的危害
2 . 0 . 6 卫生通过 Hygiene passing through 指采纳换鞋、更衣、淋浴等措施控制人员、物品从非干净区到干净区的净化过程
2 . 0 . 7 监护病房 Intensive Care Unit 指医院独 A—L 设置的专业监护医疗单元,通常为重症监护病房 (ICU) 、心血管监护病房 (CCU) ,以及 由 ICU 派生的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 (NICU) 等
3 医疗工艺设计3.1 一般规定3 . 1 . 1 医疗工艺设计应确定医疗业务结构、功能和规模,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