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建立与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得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与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得个人卫生。 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4、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与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5、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与了解国家及地方得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得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与知识培训;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3、检查食品经营过程得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4、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7、配合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得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8、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得其她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1、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2、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与操作法律规范。 3、对贮存、销售得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查验食品得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她不符合安全标准得食品,主动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做好退市记录。 4、对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得食品,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并做好相关记录,将情况及时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得各项检查活动,如实提供被检查食品得票证、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 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实行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 2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7、 因食品安全管理与经营得需要,修改、增加得相关制度及经营项目及时书面报告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四、食品进货查验与批发记录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仔细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得许可证、营业执照与食品合格得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得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得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