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销制度为了健全和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差旅费报销第一条借款规定公司人员出差借款,都要填写《借据》,详细写明出差事由、人数、估计起止时间、目的地及借款金额,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手续
借款金额在 20 元以上的需提前一天将借款金额通知财务部(详见附表一)
第二条 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一)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出差可以乘飞机或火车软卧;公司副职领导出差可以乘坐火车软卧,但乘飞机必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二)公司其他人员出差一般乘坐火车硬卧,特别情况需乘坐飞机或火车软卧时,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否则超标准的费用自理
第三条费用标准(一)住宿费标准1、公司出差人员每人每天的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表二
2、公司人员出差,住宿费在上述限额以内的实报实销,超支部分自理,特别情况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3、公司人员到北京出差,公司级领导可住酒店,其他人员一般情况下应在北京办事处住宿(住宿费标准见附表二)
如北办安排有困难时,应凭北办的证明(注明已安排人员的名单)可在外住宿,住宿费按上述标准执行
4、公司人员报销差旅费必须持正规住宿发票(需注明起止时间,天数)
如无住宿发票,需写出住宿说明,按本人可享受住宿标准的 50%发给本人
北办收取住宿费,必须使用公司正式收据,且每季度报账一次,将所收住宿费上缴公司财务部
(二)伙食费补助标准:公司人员出差期间的伙食费,不分职务,不分途中或住宿,按实际出差天数实行伙食补助包干(补助标准见附表二)
(三)市内交通费标准:公司人员出差期间,一般情况下要乘坐公交车辆;如因特别情况需乘坐出租车的,报销时要写出情况说明,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四)计算出差伙食费补助的起止时间:采纳“算头不算尾”的办法,计算伙食补助天数
第四条其他规定(一)公司人员出差参加会议,借款时必须附上领导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