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方电子商务平台信息服务优惠合作协议甲方:广州八百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53 号天誉商务大厦西塔 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小兵电话:020-37886991 传真:020-37886982Email: 收件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传真:Email: 收件人: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就八百方医药健康网购商城(下称“八百方”)信息服务合作事宜签订协议如下:1.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1.1甲方通过“八百方”为乙方提供企业形象宣传、商品展示和符合条件商品的在线交易服务。1.2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序号项目费用形式优惠政策备注1网站服务费¥20,000年费免交包括空间使用费、二级域名服务费、技术维护服务费、信息发布费2技术服务费交 易 成 交额×1%至 5%差 别 定价单 笔 结算1、药品:1%2 、 药 膳 礼 品 ( 含 中 药 饮 片 / 参 茸 药材):5%3、医疗器械:3%4、个人护理/保健/按摩器材:5%5、母婴产品:奶粉/辅食/营养品:3%;尿片/洗护/喂哺等用品:3%;益智玩具/童车/童床/书包:5%;童装/童鞋/孕妇装:5%6、食品、保健品(食品):5%7、美容产品:5%8、成人用品:5%3诚信保证金¥10,000可缓交1.3乙方技术服务费以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的甲方后台统计报表为准。1.4 乙方在线销售商品时与消费者约定款到发货或货到付款交易方式并自行配送的,订单确认即视为交易完成,乙方应承担该笔交易的技术服务费。1.5 发生退货情况时,经双方确认后,如该笔货款未结算,由甲方直接全额退给消费者且不收取乙方的技术服务费。如该笔货款已结算,由乙方直接全额退给消费者,甲方将在次月向乙方退还已支付的技术服务费的 80%(20%用于补偿交易取消给甲方带来的银行转账费用损失)。2.乙方资质要求2.1 乙方为经工商部门合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有与经营项目对应的认证和经营资质。由乙方加盖公章交甲方存档,乙方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3.服务开通3.1乙方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甲方应在 1 个工作日内开通服务。3.1.1. 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3.1.2. 乙方提供本协议 2.1 条规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给甲方备案;3.1.3. 乙方完成用户注册流程。4.双方的权利义务:4.1甲方4.1.1甲方权利4.1.1.1 甲方依约定费率向乙方收取技术服务费并在每月结算时直接扣除;4.1.1.2 若甲方为改进服务需对系统升级而临时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