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总 则1
1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导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免遭和减轻事故损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保护用品和特种劳动保护用品
2 劳动防护用品应根据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需要根据工种和劳动条件确定其种类和使用期限
3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规定,不得擅自扩大和缩小范围,随意增减内容和数量,不得发货币或其他物品代替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4 职工上班应按要求安全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以免受到损害,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工作岗位
5 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应有相应《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国家定点经营单位和生产企业购买
6 各部门必须严格把好各类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关,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7 安全技术部门对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责
2、职责分工2
1 安保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范围及各工种标准制定
2 安保部负责企业的安全帽、安全带、防酸服、静电防护服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供应
3 设备材料部负责各类防护器材的统一购置和管理
4 安保部负责夏季防暑药品的采购和供应
5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劳动保护用品计划的申报,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保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经质量验收签字后方可报销
6 工会应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和使用等进行有效监督,确保职工安全和健康
3、劳动防护用品发放3
1 凡本企业从事生产、管理等员工(包括计划内长期临时工)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2 本企业后勤及辅助岗位(包括内部保卫部门、食堂)职工及驻外机构工作人员的服装,可根据岗位特点设计职业服装,并办理报批手续
3 本企业外来施工人员、实习培训人员、外委检修人员的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