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 保荐问核指引实施指导博注:1、对于该问核程序指引,除了一些无理取闹的之外,大部分个人觉得还是很有必要的,也理应是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应有的内容,只是以前大家都忽略了而已.2、拟上市企业一般在当地政府眼中都还是个宝贝,因此,一般情况下主管部门的走访还是会比较顺利,尽管证监会协调不好这些关系但是企业的力量可以弥补.3、当然也有确实不会配合的部门,现在最普遍的情况就是查询可以、访谈也可以,但是让我签字或者盖章绝对不同意.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的意见是:①最好的选择是访谈记录由访谈人签字确认而证明文件由主管部门加盖公章;② 假如访谈人不愿因担责任而不同意签字的话那么出个笼统证明盖公章也可;③假如两者都走不通,那么合影留念一下也行;④假如实在还不行,那就只能中介机构自己把走访和核查的整个过程记录清楚,有录音的附录音,有照片的加照片,最后再加上访谈人的名片或者联系方式等。假如会里问起来,解释清楚然后该记录能够证明中介机构的确核查过,也不会有问题。4、假如还有强硬的,比如网上说的北京仲裁委就是概不接见的情况,那么也只能是找一些外围的核查手段,到时跟会里解释一下吧,会里也了解部委的关系纠结。核查事项核查方式指引要点1发行人行业排名和行业数据核查招股说明书引用行业排名和行业数据是否符合权威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要求1、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颁布的统计数据可视为具有权威性,可直接引用;2、第三方机构的数据必须有两个以上同类数据相互印证才能引用;假如没有,则需对数据来源进行其他调查(如查询近期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走访行业协会、竞争对手等);3、要披露清楚各类数据的来源,确实难以找到权威数据的应尽可能淡化披露,避开广告宣传性的语言。2发 行 人 主 要 供应 商 、 经 销 商情况是否全面核查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经销商的关联关系1、核查范围:建议为前十大或单个金额超过 1 %的供应商和经销商。2、核查方法:① 根据工商查册资料,查询主要供应商、经销商的股东及董监高历史演变情况;②与主要供应商、经销商进行函证或访谈;3、核查时点:申报前需进行核查,申报后发生重大变化的要补充核查。3发 行 人 环 保 情况是否取得相应的环保批文,实地走访发行人主要经营所在地核查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情况,了解发行人环保支出及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1、实地走访发行人环保情况时,要现场拍照(显示时间);2、通过网络查询是否存在发行人环保违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