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近年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下简称“摩电”)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死伤人数居各类交通事故前列,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深化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X 府办〔2025〕x 号)要求,防范化解摩电突出违法风险,持续推动我镇摩电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摩电死伤交通事故,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行动时间即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科学治理、精准治理相结合,系统防范化解摩电交通安全风险,实现“一降、一升、一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摩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10%以上,现场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未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摩电逆行、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等五类违法行为比 2025 年上升 20%以上,不发生摩电驾驶人负同等以上责任或存在摩电超员违法情形的较大交通事故,营造平安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三、工作任务(一)建立整治制度。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依靠群众,齐抓共治,综合治理。各村(社区)要将摩电整治工作纳为重点工作,专题讨论,强化部署。根据前一年和今年以来摩托车交通安全情况,摩电事故多发、违法查处量较少的村(社区)要开展挂牌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二)完善登记管理。各村(社区)为摩电户籍化摸排工作的责任主体。2025 年 8 月 22 日前,各村(社区)要开展进村入户摸排工作,全面掌握本地摩电底数,对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 28 年 5 月 27 日公安部第 102 号发布,2025 年 9 月 12 日修正)及《关于完善摩电登记管理的通知》(周府〔2025〕4 0 号)规定的,引导其到公安交警部门注册登记。〔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三)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摩电交通违法处理力度,严查摩电无牌无证、超员超速、酒后驾驶、逆行、无靠右行驶和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无牌无证、超员载客和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三类多发易发、安全危害大的违法行为,营造严打严惩的整治氛围,促使摩托车驾驶人养成良好出行习惯。〔责任单位:xx 派出所〕(四)提升便民服务。一是积极开展摩托车“带牌销售”试点工作。实行摩托车售前或者配货前集中查验,预先制作悬挂号牌。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