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粮食生产功能区与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ﻫ数据库法律规范(征求意见稿)1
范围本法律规范规定了粮食生产功能区与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数据库得内容、数据组织与管理、数据文件命名、数据交换格式与元数据等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开展两区划定工作过程中得两区划定数据库建设与数据交换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2 2 60 中华人民共与国行政区代码GB/T 1 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 7798 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 B/T 1 97 1 0 地理信息元数据GB/T 2101 0—20 0 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TD/T 1 0 19—200 9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粮食生产功能区与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规程(试行)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3、1 两区两区就是依据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等规划,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划定用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与保障大豆、棉花、油菜籽、糖料蔗及天然橡胶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得生产区域
两区在空间上包括区、片块、地块三个层级,单个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内可包含若干片块,单个片块内可包含若干地块
3、2 两区片块在两区内划定得相对集中连片耕地,具有明确得经营主体、管护主体或能够进行统一生产管理
单个两区片块可跨越村组区域界线,但原则上不得跨越乡级行政区域界线
3、3 两区地块在两区片块范围内,以实际宽度不小于1米得农村道路、沟渠、水系等线状地物或行政区域界线为边界所划定得具体得空间种植单元
3、4 两区划定根据《两区划定技术规程(试行)》规定程序,以地块为基本空间单元,确定两区空间位置、面积,并结合实际记录两区作物类型、权属以及农田灌排工程等基本信息
数据库内容两区划定数据库包括应用于两区划定数据处理、管理、分析得基础地理信息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