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绩效考核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绩效考核制度 一、工作量考核 1.所有教职工都应承担一定的工作量。老师的工作量以标准课时为单位计算,标准课时数=实授课时学科系数(实际课时数不包括早读、辅导课和晚自习等)。 2.根据各年级、各学科的特点,制定我校各年级、各学科的课时系数。 (1)学生选科前,高一、高二年级语、数、外系数为1.3,理、史系数为 1.2,化、生、政、地系数为 1.1,体育、艺术、信息技术、讨论性学习等折算系数为 1.0。 (2)学生选科后高一、高二年级语、数、外系数为1.3,选考科目(理、化、生、政、史、地)系数为 1.2,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理、化、生、政、史、地)系数为 1.1,体育、艺术、信息技术、讨论性学习等折算系数为 1.0。 (3)高三年级语、数、外:系数为 1.5,选考科目(理、化、生、政、史、地)系数为 1.4,美术(整班):系数为1.2,其它课目:系数为 1.0。 3.关于工作量认定,老师每周担任 12 个标准课时为满工作量,超过 12 个标准课时的部分为超工作量,低于 12 个标准课时的视为工作量不足,必须服从学校安排。 4.设立课时津贴,课时津贴分为二类,一类为基本课时津贴,即 12 个标准课时以内的课时津贴,每节课 5 元;另一类为超课时津贴,即超过 12 个标准课时数的津贴,每节课 10 元。 5.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老师工作,补助一定量的标准课时,具体情况如下: (1)在一线教学岗位的男老师年满 55 周岁、女老师年满50 周岁,每周补助 4 个标准课时; (2)跨年级任教的,因不同教材、不同进度的每周超过5 个教案的,每超过 1 个教案折算 0.5 个标准课时; (3)体育老师组织广播操和体育活动,每周补助 2 个标准课时; (4)其它情况由学校讨论决定。 6.工作量及工作量津贴的计算办法。 管理文库 .glwk8.com (1)标准课时数=实授课时学科系数(实际课时数不包括早读、辅导课和晚自习等)+补助课时数。 (2)满工作量或不满工作量的工作量津贴=实际标准课时数 5 元。 (3)超工作量的工作量津贴=125 元+超课时数 10 元。 以上为每周的工作量津贴。 7.非教学人员在完成各自工作的前提下,由相关部门考核,报校长室同意后,按老师基本课时津贴的平均值发放。 8.关于代课,如不超过规定的工作量标准,则计入正常工作量发放,如超过规定的工作量标准,代课金另行发放。 9.根据应承担的工作责任,所在岗位设立岗位职务津贴,具体标准为: 备课组长...